【放大財富 月月送好禮】交易滿額、錢包增量抽7-11禮券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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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財富 月月送好禮】交易滿額、錢包增量抽7-11禮券888元

【UMONEY 放大財富 月月送好禮】

-活動期間-

2024/5/1-7/31

-活動內容-

交易滿額、錢包增量抽7-11禮券888元

【點我立即開戶】

 

>活動辦法及規則說明

    1. 活動對象:UMONEY客戶,惟各活動項目限制如下:
      *『月月交易滿額抽』:UMONEY客戶,依每月底台股交易金額統計抽獎次數,交易每滿台幣100萬,贈一次抽獎次數,最高上限為十次抽獎次數,當月可重複中獎,惟各月業績統計將獨立計算,不得累積至次月進行抽獎。
      *『月月有餘加碼抽』:UMONEY客戶,依每月底分戶帳現金金額統計抽獎次數,月新增餘額每滿台幣100萬,贈一次抽獎次數,最高上限為十次抽獎次數,當月可重複中獎,惟各月新增餘額統計將獨立計算,不得累積至次月進行抽獎。
    2. 當月新增平均現金餘額定義:各月每日帳上現金餘額-2024/4/30帳上現金餘額除以天數;若【(每日帳上現金餘額-2024/4/30帳上現金餘額) 0】,則當日新增現金餘額為0
    3. 因交易制度關係,若於2024/7/302024/7/31賣股,因交割日為2024/8/12024/8/2日,故賣股之存入交割款則不算在20247月之帳上現金餘額。
    4. 月新增平均現金餘額案例說明:

  1.  
  • 4/30帳上餘額為本次活動計算基期,本範例基期為1,000萬元。
  • 5/1入金3,000萬,帳上餘額為4,000萬,新增現金餘額為(4,000萬-1,000萬)=3,000萬。
  • 5/2扣款500萬,帳上餘額為3,500萬,新增現金餘額為(3,500萬-1,000萬)=2,500萬。
  • 5/3出金2,000萬,帳上餘額為1,500萬,新增現金餘額為(3,500萬-2,000萬-1,000萬)=500萬。
  • 5/4帳上餘額為1,500萬,新增現金餘額為(1,500萬-1,000萬)=500萬。
  • 5/5帳上餘額為1,500萬,新增現金餘額為(1,500萬-1,000萬)=500萬。
  • 5/6入金1,000萬,帳上餘額為2,500萬,新增現金餘額為(2,500萬-1,000萬)=1,500萬。
  • 5/7帳上餘額為2,500萬,新增現金餘額為(2,500萬-1,000萬)=1,500萬。
  • 5/8入金1,00萬,帳上餘額為2,600萬,新增現金餘額為(2,600萬-1,000萬)=1,600萬。
  • 5/9至5/31無出入金及股票買賣,即帳上現金餘額無任何變動,則每日之新增現金餘額為1,600萬。
  • 故5月新增平均現金餘額=(11,600萬+36,800萬)/31天=1,561萬。
      計算方式如下:
  • 5/9-5/31:1,600萬*23天=36,800萬。
  • 5/1-5/8:(3,000萬+2,500萬+500萬+500萬+500萬+1,500萬+1,500萬+1,600萬)=11,600萬。
  •  
    1. 相關贈獎於每月底統計,並於次月30日前發送至e指發APP「統e好康」專區領取獎勵,如遇假日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當日交易所不開市,則順延至翌營業日。
    2. 本活動贈品由廠商提供者,其所有擔保、售後服務、配送時間及使用辦法,皆依廠商及產品服務規範,本公司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倘遇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正常供應,統一證券保有以等值商品替代該贈品之權利。統一證券得保留顧客參加本活動之同意權及解釋、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贈品之相關事宜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統一證券相關規定或解釋。
    3. 贈品價值依本公司實際採購金額為準,贈品課稅規範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等值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中獎者須先負擔10%中獎稅額;全年等值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將納入年度個人所得計算,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稅扣繳憑單。
    4.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不得異議。
    5. 為維護本平台之公平性及健全營運,在發現客戶涉及不當行為如:利用機器人、作弊程式或其他技術性方式進行不當操作並獲得活動內贈品、惡意使用平台的異常進行不當操作獲得活動內贈品,本公司有權收回贈品及取消活動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6. 統一證券係基於遵守我國法令規定、客戶管理與服務、行銷活動等特定目的範圍內,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及必要性蒐集、處理、利用您於本活動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中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得因本活動目的公佈姓名於網站、平面或其他媒體。除事先取得您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處理或利用上開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將限於達成上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之,除法令另有規定或本公司執行職務、業務所必須外,您可隨時透過分公司或洽服務專線(02)8172-4668,向本公司請求上揭資料之查詢、閱覽、複製本、補充、更正、刪除及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若您拒絕提供或要求本公司刪除停止處理利用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讓您參加本活動,敬請見諒。
    7. 本公司保有活動調整修改之權利,相關內容依活動公告頁為主,不再另行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