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高股息ETF也能價值投資
ETF/基金募集

存高股息ETF也能價值投資

2024-03-06 15:36:12by元大投信

 首檔結合巴菲特價值投資、月配息設計,與10元發行價的高股息ETF「元大台灣價值高息(00940)(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募集期間3月11日至3月15日,預計掛牌時間4月1日。

 

 00940自1月底正式對外宣布募集後,即吸引市場高度關注,除具備價值投資特色,追求高CP值成分股標的,月配息加上10元發行價,讓小資族、存股族、退休族都能夠執行「低價買、輕鬆存、每月領」的無壓力投資哲學,月初領息設計*可望與0056、00713等高股息ETF搭配成為雙週領息,規劃現金流更為靈活。

 

 00940是市場唯一納入巴菲特價值投資指標的高股息ETF,相對於追逐股價動能,或是頻繁交換投資風格,00940在凸顯高股息特色的同時,亦專注於優質股票的長期評價走揚潛力,依照巴菲特價值投資指標核心的自由現金流量進行選股,自由現金流強勁的企業代表經營穩定,有足夠的現金可以用來發放股利,或是資本支出擴展營運規模。根據臺灣指數公司數據,臺灣價值高息指數自2018年以來,過去五年平均殖利率達8.6%,2023年更高達14.4%。

 

 在00940募集前夕,波克夏海瑟威(Berkshire Hathaway)公布2023年財報大幅優於預期,市值成長表現亦遠勝股價動能策略,巴菲特並於致股東信再次強調,從短期來看市場是投票機,人氣帶動股價;但長期來看市場是體重計,本質好的股票不會寂寞。元大投信指出,價值投資是00940的核心架構,追蹤指數篩選能持續創造現金流、基本面穩固、盈利能力佳和具持續增長潛力之公司,幫助投資人不只追求滿足高股息目標,更能透過長期投入,參與價值投資所創造的資產增長機會。

 元大投信提醒,高股息ETF除配息率外,選股策略將直接影響投資表現,建議挑選符合自身投資取向之產品,參加配息時也要留意配息率不代表報酬率,ETF所領到的企業所發放股利,均計算於每日淨值之內,無論是否配出均屬於投資人權益,配息金額會自ETF淨值扣除,宜一併留意淨值之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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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40於成立後首次配息起,預計以每月月初發放為原則,惟配息時程僅為預估,如遇連續假期等情形時,實際發放配息日期將可能隨之順延,實際配息時程仍以本公司公告為主。

本文提及之指數殖利率歷史數據僅供參考,不代表未來殖利率之保證,亦不代表基金實際配息率。投資人申購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媒體若將新聞稿再編製者,應以本公司所公開資料為主,不得為誇大不實之報導且須留意本基金之風險平衡報導,另避免使用聳動之文字為報導標題元大系列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系列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系列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定期定額報酬率將因投資人不同時間進場,而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元大系列基金的運用限制、投資風險、配息機制及投資人應直接或間接負擔之相關費用、紛爭處理及申訴管道等皆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www.yuantafunds.com)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元大臺灣價值高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一)本基金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核准或申報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二)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三)投資人交易本基金前,應再特別注意下列事項:1、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追蹤標的指數(即臺灣指數公司特選臺灣價值高息指數,簡稱臺灣價值高息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2、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四)本基金之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第(三)項內容,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為客製化指數及Smart Beta指數:1.不保證該指數績效在任何時候的表現優於市場行情,在某些市場環境下,指數績效可能落後市值加權指數或其他績效指標,且這種情況可能持續很長一段時間。2.追蹤該指數之ETF,相較於追蹤市值加權指數之ETF,可能有相當比例持股投資於市值較小之公司。本指數與傳統指數之差異及差異導致之風險,請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本基金運用之限制及投資風險揭露請詳見基金公開說明書。

(五)「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持股之股利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指數成分企業而定。主要來自於指數成分企業發放之現金股利累積一段期間後,於每月做成收益分配決定並確認配息金額後進行收益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

(六)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本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 (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壹拾元),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七)本基金自上市日(含當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公開說明書規定依本基金「現金申購/買回日清單」所載之「每申購 /買回基數約當市值」加計110%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八)指數免責聲明:「臺灣指數公司特選臺灣價值高息指數」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指數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上機構合稱「合作單位」)共同開發,並由臺灣指數公司單獨授權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發行「基金」。「合作單位」並未以任何方式贊助、背書、出售或促銷「基金」,且「合作單位」亦未明示或默示對使用指數之結果及 /或指數於任一特定日期之任一特定時間或其他時間之數據提供任何保證或聲明。指數係由臺灣指數公司所計算。然「合作單位」就指數之任何錯誤、不正確、遺漏或指數資料之傳輸中斷對任何人均不負任何責任,且無任何義務將該等錯誤、不正確或遺漏通知任何人。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元大系列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系列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系列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元大系列基金的運用限制、投資風險、配息機制及投資人應直接或間接負擔之相關費用、紛爭處理及申訴管道等皆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www.yuantafunds.com) 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收益分配頻率之調整自112年5月27日起生效,並自112年7月18日起施行,由年度收益分配變更為每季收益分配。淨值組成項目查詢:https://www.yuantafunds.com/myfund/dividend。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FTSE®」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限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高股息指數是富時集團/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全面許可。

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一)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二)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三)投資人交易本基金前,應再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追蹤標的指數(即臺灣指數公司特選高股息低波動指數,簡稱特選高息低波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

2、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概況】/壹、基金簡介/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

(四)本基金之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第(三)項內容,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有關本基金運用之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第15頁至第16頁及第25頁至第30頁。

(五)「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六) )本基金收益分配之配息頻率自 111 年 9 月 19 日起,由年度收益分配變更為每季收益分配。淨值組成項目查詢:https://www.yuantafunds.com/myfund/dividend
(
七)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本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參拾元),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基金自上市日(含當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公開說明書規定依本基金「現金申購/買回日清單公告」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市值」加計110%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九)指數免責聲明:「臺灣指數公司特選高股息低波動指數」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及計算;惟「基金」並非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使用「臺灣指數公司特選高股息低波動指數」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