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債市輪動契機 中國信託投資級債券傘型基金
00948B募集專區

掌握債市輪動契機 中國信託投資級債券傘型基金

2024-05-09 16:43:19by中國信託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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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掌握今年債市輪動契機,及因應投資人對於收益與資產品質需求,中國信託投信重磅推出中國信託投資級債券傘型基金,包含中國信託高評級策略收益債券型基金(本子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中信優息投資級債策略(00948B(本子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1檔主動式基金搭配1檔被動式基金的組合,擬定522日同步展開募集。

 

中國信託投信表示,儘管美國經濟表現仍為穩健,通膨依然僵固,但仍未改緩步降溫趨勢,目前市場普遍共識為美國聯準會(Fed)最慢將於下半年啟動降息,預期債券殖利率將維持較高水位更長一段時間,投資等級債券因殖利率仍具投資吸引力,為投資人創造高殖利率布局機會。

 

中國信託投信汲取千億級規模、月配息機制的中信高評級公司債(00772B)經驗,以及操作聚焦可轉債的基金經驗,今年推出主打「核心-高評級債+衛星-增益工具」的中國信託高評級策略收益債券型基金(本子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被市場稱為「中信高評級公司債(00772B)兄弟檔」。該檔基金核心聚焦在高評級債券,囊括國際級產業龍頭,不僅違約率較低,且體質相對強健,並搭配增益部位,透過三大債種BBB債、非投等債、可轉債有望點亮收益,且由專業經理人主動式操盤,有望靈活應對盤勢變化。

 

另外同天開募的還有中信優息投資級債策略(00948B(本子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為國內首檔10元計價的債券ETF,追蹤ICE 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指數,其成分股納入ESG篩選標準,為投資人層層把關優質投資標的,並搭配月配息、平準金機制,不僅讓小資族更容易參與,每月配息機制亦讓投資人在資金運用上更靈活、更穩定。

 

中國信託投信說,目前正處於停止升息及等待降息的階段,基於債券價格低、殖利率佳,仍是進場存債的好時機,建議投資人在債市多頭趨勢不變下,可選擇投資等級債進行配置,可趁此次募集期間,為自己創造靈活的現金流,逐步累積資產,提前卡位未來利率政策轉向後的投資契機。

 

中國信託高評級策略收益債券型基金(本子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小檔案

經理人

房旼

保管銀行

第一商業銀行

類型

債券型

投資區域

全球

級別

A-累積、B-配息、NB-後收配息

風險報酬等級

RR2

經理費

1.20%(每年)

保管費

0.20%(每年)

收益分配

每月配息*

計價幣別

新台幣、美元

 

中信優息投資級債(00948B(本子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小檔案

追蹤指數

ICE 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指數

經理人

呂紹儀

保管銀行

臺灣銀行

發行價格

新臺幣 10

風險報酬等級

RR2

經理費

50億以下()0.30%

50(不含)以上:0.20%

保管費

50億以下()0.10%

50~200()0.08%

200(不含)以上:0.06%

收益分配

每月配息**

收益平準金

資料來源:中國信託投信整理,2024/4。註:依中國信託投信之風險報酬等級表達原則,其中RR1~RR2為保守型,RR3~RR4為穩健型,RR5為積極型。參酌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所制定之基金風險等級分類標準,該分類標準係計算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惟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應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如:基金計價幣別匯率風險、投資標的產業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投資本子基金之個別風險,如:價格波動風險、類股過度集中風險,或產業景氣循環風險等。投資人申購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Sharp值等)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查詢。詳細資訊請參考各基金之公開說明書與投資人須知。*本子基金成立日滿九十個日曆日()後,應每月按收益分配評價日(當月最後一個日曆日)之各分配收益類別受益權單位分別依其計價類別,按收益來源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本子基金成立日滿三十個日曆日()後,應每月按收益分配評價日(當月最後一個日曆日)之各分配收益類別受益權單位分別依其計價類別,按收益來源決定應分配之收益金額。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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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內容涉及個股、類股或產業,僅為參考舉例,不代表個股、類股或產業推薦,且不為未來投資獲利之保證,亦不一定為投組未來之持股。投資人申購本子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2樓 / 02-2652-6688 │ 台中分公司: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9號9樓之1 / 04-2372-5199

【中國信託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子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子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子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子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子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至下列網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本公司網站(www.ctbcinvestment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子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子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中國信託高評級策略收益債券型基金

本子基金可投資於轉換公司債,由於轉換公司債同時兼具債券與股票之特性,因此除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及信用風險外,還可能因標的股票價格波動而造成該轉換公司債之價格波動,此外,非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之轉換公司債所承受之信用風險相對較高。本子基金得視市場情況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投資人投資本子基金時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本子基金可能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利息、本金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故本子基金不適合無法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又本子基金可投資於美國Rule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較不透明,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投資於本子基金時,宜斟酌個人風險承擔之能力及資金可運用期間,留意相關風險。本子基金得投資於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ConvertibleBond,CoCoBond),其發行主體為各國銀行,其主要風險為金融領域集中度風險、資本結構倒置風險、觸發事件轉換風險、減記、息票取消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當銀行的資本適足率低於法定水準,或主管機關權衡發行機構已達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將觸發CoCoBond強制轉換成普通股,而債券持有人轉換成銀行股東並分攤銀行損失。本子基金得投資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Loss-AbsorbingCapacity;TLAC)債券之風險:TLAC債券係為保護公眾利益或發行人因資產不足以抵償債務、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等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之情事,須依該發行機構註冊地國主管機關指示以減記本金或轉換為股權方式吸收損失性質之債券。若當發行機構發生破產或進入處置程序,會導致債券減少或取消利息及本金,在最差的情況下,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有關TLAC債券風險請詳見本子基金公開說明書第30頁。本子基金投資於基金受益憑證部份可能涉有重複收取經理費。本子基金之配息級別採每月配息評價機制,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本子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子基金之配息級別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本子基金包含新臺幣及美元計價級別,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新臺幣計價級別之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新臺幣為之;美元計價級別之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美元為之。如投資人以非本子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申購本子基金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此外,因投資人與銀行進行外匯交易有賣價與買價之差異,投資人進行換匯時須承擔買賣價差,此價差依各銀行報價而定。此外,本子基金可能投資於各計價幣別的投資標的,當不同幣別間之匯率產生較大變化時,將會影響基金不同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另外,投資人亦須承擔匯款費用,且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受益人投資遞延手續費之NB類型各計價類別受益憑證者,其手續費之收取將於買回時支付,且該費用將依受益人持有期間而有所不同,其餘費用之計收與前收手續費類型受益憑證相同,亦不加計分銷費用。詳細資訊請參考各基金之公開說明書與投資人須知。本子基金可能面臨之風險包含:類股過度集中及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政治或經濟變動之風險、商品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其他投資標的或特定投資策略之風險、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法令環境變動之風險、循滬港通、深港通及債券通機制投資大陸地區股票及債券之相關風險及其他投資風險等,而基金資產中之債券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本子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本子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投資人應特別留意,本子基金因計價幣不同,投資人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為該申購幣別金額除以發行價格計,於召開受益人會議時,各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有一表決權,不因投資人取得各級別每受益權單位之成本不同而異。

‧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

本子基金投資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Loss-AbsorbingCapacity;TLAC)債券之風險:TLAC債券係為保護公眾利益或發行人因資產不足以抵償債務、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等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之情事,須依該發行機構註冊地國主管機關指示以減記本金或轉換為股權方式吸收損失性質之債券。該債券發行機構屬於全球重要的系統性銀行之一,其所發行的債券屬TLAC債務工具,當發行機構出現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故當發行機構發生破產或進入處置程序,會導致債券減少或取消利息及本金,在最差的情況下,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本子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子基金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永續相關重要發行資訊之揭露請詳見公開說明書第41頁至第46頁,定期評估資訊將於公司網站(https://www.ctbcinvestments.com)公告。本子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子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櫃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子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本子基金以新臺幣計價,其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本子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本子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子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操作目標,而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當標的指數的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劇烈或變化時,本子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亦承受大幅波動的風險。本子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子基金上櫃後的次級市場成交價格亦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折/溢價之交易風險。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子基金於上櫃日後將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本子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本子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本子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淨值組成項目查詢:http://www.ctbcinvestments.com。本子基金為中國信託投資級債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子基金。

【ICE免責聲明】「ICE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指數」(ICEEnhancedYield15+YearInvestmentGradeSeniorUSDevelopedMarketsCorporateESGScreenedIndex)(以下稱「系列指數)係ICEData或其關係企業之服務/營業標章,且已與系列指數一併授權以供中國信託投信針對「中國信託投資級債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基金」)使用之。中國信託投信及基金均非由ICEDataIndices,LLC、其關係企業或第三人供應商(「ICEData和其供應商」)贊助、背書、販售或宣傳。ICEData和其供應商針對尤其是產品內之證券投資明智性、信託或指數追蹤一般市場績效之能力,不做任何相關聲明或保證。ICEData對中國信託投信之惟一關係,僅止於授權特定商標和商號以及指數或指數成分。ICEData及其供應商不提供任何保證、陳述及所有的明示和/或暗示,包括對適銷性或適用於特定用途或使用的包括指數、指數數據以及包含相關或衍生的任何信息(「IndexData」)的任何保證。ICEData及其供應商不對指數和IndexData的充分性、準確性、時性或完整性承擔任何損害或責任,均按「原樣」提供,使用者取得相關資料的風險自行承擔。

‧中國信託10年期以上高評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

本基金之操作目標在追蹤與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中國信託 10 年期以上高評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 基金之標的指數為彭博 10 年期以上高評級美元公司債指數),而標的成分債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上櫃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各子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各子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各子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基金可能面臨之風險包含但不限於債券流動性風險、匯率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之風險、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等,而基金所投資之債券可能隱含發行人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各子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於上櫃日後將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外幣計價之債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本基金收益分配之配息頻率自 109 年 03 月 20 日起,由季配息變更為月配息。本子基金投資具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TLAC)債券之風險:TLAC 債券係為保護公眾利益或發行人因資產不足以抵償債務、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等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之情事,須依該發行機構註冊地國主管機關指示以減記本金或轉換為股權方式吸收損失性質之債券。該債券發行機構屬於全球重要的系統性銀行之一,其所發行的債券屬TLAC 債務工具,當發行機構出現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故當發行機構發生破產或進入處置程序,會導致債券減少或取消利息及本金,在最差的情況下,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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